2013年國家對中小企業扶持的內容及標準
扶持的內容及標準
2013年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用于支持境外展覽會、企業管理體系認證、各類產品認證、企業自主開發網站、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市場或產品分析、境外 廣告和商標注冊、企業培訓、境外市場考察項目。受資金規模限制,2013年重點支持境外展覽會, 支持方式為直接補助。以上項目企業實際費用支出不低于1 萬元。一次國際市場開拓行為為一個申報項目,每個企業當年獲得支持的項目總數不超過5個。同一項目已經獲得其它政府支持的,不再重復支持。
市場開拓資金具體支持項目及補助標準:
(一)境外展覽會:
指中小企業參加的在我國境外及港澳臺地區舉辦的國際性或地區性的綜合或專業展覽會,以及經我國相關主管部門批準的在境外主辦的各類展覽會。
1.補助內容為展位費、參展人員境外交通費和生活費用。境外展覽會的展位補助不超過費用總額的50%,且一個標準展位補助金額不超過2萬元,兩個不超過 3.5萬元,三個不超過5萬元,每個展會最多補助3個標準展位。展位面積不足一個標準展位的,不予補助。境外展覽會的人員補助參照境外考察人員的補助標 準,傳統市場(美國、歐盟、日本、韓國)補助1人,新興市場補助2人。
2.企業參加團體單位組織的展會,可由團體單位代為申請。參加境外展覽團體項目的應全部為中小外貿企業,且數量達到5家以上(含5家)。
(二)企業管理體系認證:
指中小企業為提高管理水平,提升企業形象,通過專業機構認證,獲得相應認證證書,證明企業相關管理領域達到某種國際通行標準。補助內容為企業初次認證或認 證證書換證當年的認證費,不補助認證咨詢、培訓、年費等費用。補助金額不超過認證費的50%,最高不超過5000元。每個企業同一管理體系認證在有效期內 只支持一次。
(三)各類產品認證:
指中小企業為擴大產品出口,通過專業機構對本企業出口產品某些質量指標進行檢驗,并由專業機構出具認證證書或檢測報告,表明該產品達到特定目標市場的質量 標準。產品認證必須由國外認證公司或經我國認監委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審核、注冊的分支機構或被授權的代理公司(僅限直接授權)進行。補助內容為產品檢驗、 檢測及認證費用,其它費用不予補助,補助金額不超過費用總額的50%,最高不超過5000元。每個企業同一產品認證在有效期內只
支持一次。
(四)電子商務:
指中小企業為積極參與國際市場競爭,廣泛推介產品,應用互聯網技術建立企業網站,或使用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開展市場推廣活動。
1.企業自主開發網站:
補助內容為網站設計、軟件開發及通訊線路租用費用,不補助購買設備等費用。補助金額不超過實際費用的50%,最高不超過3000元,每家企業只支持一次網 站建設。企業創建的網站必須具有一種或多種外國語言及文字、有形象頁、首頁、產品展示、供求信息系統、留言簿、獨立域名、ICP備案證明等內容,虛擬空間 租用期應超過一年。
2. 企業使用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開展的市場推廣活動:
指獨立于產品或服務的提供者和需求者,通過網絡服務平臺,按照特定的交易與服務規范,為買賣雙方提供服務的B2B平臺。補助內容為使用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 所發生的租用、使用費,補助金額不超過實際費用的50%,最高不超過5000元,每年補助一個平臺項目。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企業應具有相應資質,在青島市 注冊并依法繳稅,向平臺使用企業開具青島市稅務發票。
3.市場或產品分析:
補助內容為企業委托具有資格的專業市場分析機構或科研單位對特定市場或產品進行調研或分析所發生的費用,補助比例不超過實際費用的50%,最高不超過10000元,該類項目每個企業每年最多補助一次。
(五)境外廣告和商標注冊:
1.境外廣告:
指中小企業為宣傳推廣本企業出口產品,在國外媒體發布廣告,包括報刊廣告、雜志廣告、影視廣告、路牌廣告等,但不包括在互聯網上所作的廣告。補助內容為廣 告費,補助金額不超過廣告費的50%,單項最高不超過1萬元,每種境外廣告形式每年只支持一次,同一個企業境外廣告補助項目每年不超過2個。
2.境外商標注冊:
指中小企業為了保護本企業產品在目標市場的合法權益,本企業或委托中介機構在目標市場國家(或國際組織)商標管理當局進行商標注冊的行為。補助內容為商標 注冊費,不補助注冊咨詢服務、年審費及其它費用。補助金額不超過注冊費的50%,單項最高不超過5000元,同一產品商標注冊補助項目不超過2個。
(六)企業培訓與研討會:
指具有培訓資質的單位為提高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能力,而舉辦的培訓活動或專題研討會,但不包括在境外組織的培訓和研討會。企業培訓組織單位應提前3天通 知中小辦,由中小辦安排人員現場確認,并在參會企業名單上簽字。參加培訓或研討會的中小外貿企業數量不少于50家,培訓或研討會時間一天以上。補助內容為 會務費和培訓材料費,補助金額不超過費用總額的50%,最高不超過2萬元。
(七)境外市場考察:
指中小企業為全面了解和掌握國際市場情況,建立和完善銷售渠道,參加由中央、省、市政府或其有關部門組織的境外行業發展論壇、 宣傳推介會、采(定)購會、展覽會等活動,不包括境外的各類學習、培訓、參觀等活動。補助內容為境外交通費和境外生活費用,境外交通費是指考察人員往返境 內外所乘航班的經濟艙費用,境外考察在外時間超過6天的,按6天計算;不足6天的,按實際在外天數計算。境外交通費和生活補助不超過定額標準的50%。
每個項目支持人數不超過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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